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科技信息网
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
河南交通科技信息网
 
 
学院首页
本站首页
公告通知
科研政策
科研成果
科研项目
相关下载
 
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成果登记办法
出处:科研处 作者: 阅读: 日期:2013-03-18

一、科研成果登记范围
  凡我院教职工为第一作者,且第一署名单位是我院的科研成果均在登记范围之内。具体如下:
  1、出版社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包括专著、译著、评著、点校、教材、工具书、科普读物等);
  2、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或编入“国内统一刊号”的报刊理论版上发表的学术性论文、译文、评论等;参加国际性、全国性学术会议的论文,凭正式出版的会议论文集登记;
  3、我院教职工主持完成并通过鉴定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
  4、经出版社正式出版或在省级以上展览会上展出的艺术作品;
  5、获得各级各类奖励的科研成果。
   
二、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科研处不予登记:
  1、成果涉及知识产权纠纷尚未完全解决的;
  2、论文集未经正式出版的;
  3、著作、论文未提供原件的;
  4、艺术类作品未提供出版物原件的;
  5、科研项目未通过成果鉴定结项的;
  6、获奖成果未提供奖励证书原件的。
    
三、登记时间
  每年11日至次年120日登记上一年的科研成果,往年因出版时间晚或其它客观原因漏登的科研成果,可以在次年元月份一并补登。

四:登记办法

先将成果的有关资料用Excel格式(点击下载模版),发送到hnjyxbbj@126.com邮箱,然后持原件到科研处登记(随到随登).

五、有关事项 

1、没有按时登记的科研成果不得申报各级各类科研奖励。

2、没有按时登记的科研成果在职称评定时不予认可。

3、每年的《科研成果公报》将对教职工登记的科研成果进行列表公布。

201331821263.xls

 
 

版权所有: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科研外事   技术支持: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