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不端行为典型案例警示(五)
一、北京物资学院毕业生因论文抄袭被撤销硕士学位
2016年4月,北京物资学院物流工程硕士生胡非在《中国市场》2012年第15期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北京地区物流发展的基础、特色和优劣势分析》涉嫌抄袭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博士生林自葵,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汝宜红等人合著的《北京地区物流发展的基础、特色和优劣势分析》。北京物资学院经过调查,认定胡非存在抄袭、剽窃行为,严重违反学术规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基本学术规范暂行规定(试行)》等规定,北京物资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决定,注销胡非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撤销胡非物流工程领域专业硕士学位。
二、暨南大学博士生论文抄袭被撤销博士学位
2018年6月5日,暨南大学2014级广告学已毕业博士生熊科伟发表的多篇论文涉嫌抄袭、剽窃。
7月1日,暨南大学发布通报,经校外专家鉴定和学校学术道德委员会认定,熊科伟在读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不符合学术规范,存在严重抄袭、剽窃现象,情节恶劣。依据《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暨南大学学术不端行为处理细则》等有关规定,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决定,撤销熊科伟博士学位。同时启动对其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追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