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部)、机关各处室、院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权,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试点的工作方案》(文件见附件)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组织申报。具体报送(含电子版、纸质版)要求:
报送时间:2017年12月18日前
报送地点:新校区明德楼A座科研外事处
联系电话:0371-60868068
附件:
关于开展“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权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试点工作的通知.doc
科研外事处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