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院):
现将《关于申报2017年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的通知》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对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项目论证与申报工作,要求所申报培训项目要与本系(部、院)教学、管理工作密切相关,培训项目与专业相符,于11月17日上午10点前将2017年因公出国(境)培训计划报科研外事处张永军老师。
电话:0371-60868032
科研外事处
2016年11月14日
附件:豫外专31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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