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教育科学研究课题
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分会(研究中心)、会员单位、有关院校:
为进一步规范课题研究,严格过程管理,确保研究实效,经研究决定,我会学术部将于每年8月至次年4月对符合研究期限的立项课题集中进行结题审核。请各分会(研究中心)、会员单位、有关院校依据《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2018 年 10 月修订)》(交教研字〔2018〕68 号)要求,并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相关课题结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正常研究期限内按照研究计划应该结题的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教育科学研究立项课题。
二、结题材料报送学术部审核时间
每年8月1日至次年4月1日。
三、委托结题要求
1.我会委托课题承担单位负责组织课题结题验收、成果归档与交流推广。本会学术部负责审核和监督,本会负责终审、颁发结题证书,并协助扩大成果交流推广。
2.请各课题承担单位切实落实好课题管理责任,按照《课题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结题验收工作,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3.不能如期结题者请填写《重要事项变更申请审批表》,并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结题。所有超过研究期限且未办理延期申请的课题,以及已提交延期申请且到期未结题的,均将予以撤项,请相关单位填写《课题撤项汇总表》,并发至指定邮箱。
四、优秀成果推荐与推广
1.各课题承担单位可根据研究成果质量,对有明显理论创新与实践成效、能够辐射推广的,给予验收优秀评价,原则上优秀比例不超过结题总数的20%。获得优秀评价的研究成果需提交《课题成果要报》。
2.课题研究质量高并获得本会进一步推广者,下一年度课题立项予以优先考虑。
五、报送学术部审核材料
1.《结题验收(鉴定)申请表》WORD电子版;
2.《课题立项申请书》或《开题报告书》WORD电子版;
3.《结项报告书》PDF盖章电子版;
4.课题研究报告(WORD电子版,图表使用规范,错别字低于1‰)、课题实施的过程性材料和课题研究的物化成果等相关研究材料的电子版;
5.《课题成果要报》WORD电子版(重点和重大课题必须提交,成果被验收为优秀者必须提交,其他希望获得成果推广者也可提交,内容参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优秀成果公报,网址为:http://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level2.jsp?infoid=1335254564530193&location)。
6.课题汇总表excel电子版(单位汇总版);
7.重要事项变更申请审批表WORD电子版(仅变更者提供)。
六、材料报送要求
1.所有结题材料由单位统一审核汇总后提交学术部,不接受个人提交。
2.为节省成本,课题结题材料均以电子版形式报送,不需提交纸质版,但相应的地方需签字盖章并将盖章页扫描后加入。其中年度结题汇总表(单位汇总后版本)需提交可编辑的Excel版,并由单位严格审核,确保信息无误。
3.电子邮件请以“结题时间+中交教研会课题结题+单位名称”为主题命名,与年度结题汇总表一起,发送至zjjyhkt@163.com(备注:内含多个课题的,结题材料请先分别以“课题编号+课题负责人姓名+课题名称”命名)。由学术部审核备案后呈交秘书处办理结题证书。
七、注意事项
1.结题文件请从本通知附件或者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课题项目交流QQ群(991023524)下载。
2.请各分会(研究中心)、会员单位、有关院校统一组织所承担立项课题的结题验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3.正承担本会立项课题研究且尚未结题者不允许申报本会新课题。
4.本通知为常规性结题通知,在新结题通知发布前有效。
八、联系方式
学术部地址:山东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海棠路5001号,山东交通学院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学术部)
邮编:250357
联系人:韩磊 李洪华
联系电话:0531-80687817
电子邮箱:zjjyhkt@163.com
课题项目交流群:991023524(仅限科研管理人员加入)
附件:1.结题验收(鉴定)申请表
2.结项报告书
3.课题成果要报
4.课题汇总表
5.重要事项变更申请审批表
6.课题撤项汇总表
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
2023年7月31日